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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房東注意 內政部公告包租、轉租契約6月上路
    2019-02-25

     

    內政部2019年2月23日公告「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(適用包租業與房東間)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適用包租業與房客間),將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,以提升包租業服務品質,讓房東房客都安心。

     

    內政部指出,這次公告的包租契約,對於租賃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,包括押金上限、提前終止租約、使用租賃住宅之限制、修繕、室內裝修、租賃雙方之義務及責任、租賃住宅返還及遺留物處理等均有規範。2019年6月1日上路後,若違反者,契約條款將無效;應約定的事項,卻未記載於契約者,則仍會構成契約之內容。

     

    包租、轉租2項契約將於2019年6月1日實施,未來可提供租賃雙方更公平的交易機制,大幅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保障,適度引導租屋市場健全發展,藉由產業用心經營,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、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。

     

    (新聞來源: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