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300萬房產簽證:投資置產即可換長期居留
外籍人士在泰國長期居住,過去常受頻繁出入境與財務證明繁瑣所困。自2025年10月 起,政府依據命令237/2568與238/2568推出新制:只要投資300萬泰銖房產或承租高價物業,即可獲得可每年續簽的居留延期許可。
目錄
申請資格:房產簽證三大途徑
這項政策提供了三種不同的投資路徑,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:
1.購買永久產權公寓
- 投資額至少 300萬泰銖,必須是已完工並登記於土地管理局的成屋。
- 限制:預售或興建中單位不符合資格。
2.登記長期租賃權
- 租賃契約總價值需 306萬泰銖以上,租期超過3年。
- 租約必須在土地管理局登記,申請人為主要承租人。
3. 高價住宅租賃
如果您尚未準備好購買房產,也可以透過承租高單價物業來申請。
- 月租金至少 85,000泰銖。
- 初申請需提供3個月預付租金證明;續簽時需12個月預付租金證明。
房東身份限制
交易對象必須是泰國籍個人或泰國人持股超過51%的公司,與外籍人士交易不符合資格。
房產簽證四大核心優勢
與傳統的泰國退休簽證或菁英簽證相比,房產簽證具有顯著優勢:
- 無年齡限制:不限年齡,25歲數位遊牧者與75歲退休人士皆可申請。
- 財務門檻低:無需銀行存款或收入證明,房產投資即為資格依據。
- 無工作證與稅務負擔:不需工作證,外國來源收入不自動課稅。
- 家庭親屬可隨行:配偶、20歲以下子女、50歲以上父母可依附申請,無需額外投資。
結語
泰國300萬泰銖房產簽證,最適合計劃在泰國置產或承租高端住宅的長期居留者。
它取消年齡與存款限制,讓投資直接轉化為資產,而非單純簽證費用。
但政策對法律細節要求嚴格,如房東身份與過戶日期,且因2025年底才推出,細節仍在調整中。建議申請人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以確保流程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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